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平桂区住建局    作者:    时间:2023-08-11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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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4日至12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平桂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0日,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住建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住建局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住建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住建局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住建局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有效形成整改工作的合力。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相关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逐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同志开展现场调研、督促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制定了相应制度、管理办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住建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发展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公租房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我局党组狠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争取上级落实补助资金3522万元,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谋划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谋划推动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1048套),2022年底已开工建设,工期2年,预计2024年完成建设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力解决黄金珠宝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等大量企业进驻员工以及新就业、新青年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解决公租房供需矛盾突出问题,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公租房运营管理不完善问题。我局党组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政策资金,截至目前,自治区住建厅已下达60万元,用于安装大岭煤矿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智能化管理运行工作,已签订建设项目安装合同,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行管理工作,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项目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3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对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未建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约谈6次,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安全标准化等行为;局领导带队走访24家建筑企业和42个在建工地,开展工作指导和服务,现场督促企业责任人整改工地乱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竣工审计不及时问题。我局党组组织业务股室积极主动与审计部门沟通,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意识,提高送审工作效率,解决项目竣工审计不及时问题。其中沙田镇马东村大石景岩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验收、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二标)项目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和2022年8月17日完成竣工验收后,均未按规定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提出审计意见。经自查,因施工单位部分资料未完善及时提交送审,导致项目完成竣工后未及时送审。现已提交送审材料并对项目进行审计,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1份,明确每次专题学习不少于2名中心发言人;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做好笔记,党组成员做到了行政笔记与学习笔记分册记录,做到班子成员人手一本理论学习中心组笔记本。截至目前,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召开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2次,每次学习均有中心交流发言人,充分做到了学有所成、学有所感,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阵地建设不够到位问题。我局党组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制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会议计划。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进一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网络舆论引导处置能力等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和重视,提升了住建网络意识形态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目前,我局党组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1次,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谋划部署不足问题。我局党组“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布置会,目前已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分析研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推动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一把手”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约谈关键岗位人数10人,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警示教育未全覆盖问题。我局党组“一把手”督促指导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目前,开展警示案例学习教育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红色革命基地开展红色革命教育1次,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关键少数”约谈提醒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目前,局党组成员已对股室(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累计谈话提醒13人次,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岗位风险监督不力问题。我局党组坚持强化对单位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推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一是局党组根据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党组成员、全局各股室、二层机构开展全面清权明责查险,经过排查梳理形成《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1份,《平桂区住建局权责清单、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一览表》1份,权力运行流程图7张,领导班子集体政治体检表1份,领导干部个人政治体检表20份。二是通过政治体检查找梳理出个人存在问题共24个,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党组通过集体会议对查找出的问题明确到责任人,针对性地提出纠治诊疗方案,扎扎实实把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对梳理出的“三单一图”上墙公开晾晒,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我局党组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审核制度,对反馈提出的“差旅报销单出差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一致”问题,局党组组织专人进行排查,经自查,具体为2020年2月记账41号差旅报销中涉及4单差旅报销单出差地点与审批地点填写不一致,2020年2月记账41号及2020年4月记账20号差旅报销中共涉及3单差旅报销单出差时间与审批时间填写不一致。主要原因为经办人填写不规范或者填写时漏改部分信息等所致,不存在违反规定报账现象,该问题已做相关情况说明;对“合同存在未签字”问题。经查,2020年6月与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中,合同只盖有公章,无负责人签字,车辆交接表无交接人员签字等问题,目前已补齐签字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政会议界限不清问题。我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组行政会议,局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单独成册记录,行政工作通过行政会议研究布置,进一步明确党政会议界限,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民主决策不规范问题。我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人事调动、人员任职等方面情况,党组会议坚持“一事一议”每位党组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独立思考,逐一发言,形成共识。各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态,最终形成会议决议,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我局党组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每次会议定期安排中心发言人进行发言。截至目前,局党组织认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一日”,累计召开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员大会2次,每次会议均组织党员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在每月一专题安排两名党员进行中心发言,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我局党组督促指导党支部对会议记录进行如实记录,对召开的会议认真按照会议召开时间顺序记录,对会议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主持人等要素如实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管理。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干部日常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聘用人员教育监管存在漏洞问题。局党组结合实际,加强对聘用人员廉政纪律教育,并制定聘用人员考核制度1份,开展整改工作以来,累计组织聘用人员参与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廉政教育2次。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按要求发展党员,以及加强聘用人员的党性修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从聘用人员中优中选优发展党员,自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织完成预备党员转正1人,接收提交入党申请书2人。二局党组组织开展第一形态谈话制度,通过联合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我局主要关键人员开展第一形态谈话制度、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管,强化纪法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截至目前,开展第一形态谈话制度约谈共4人,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不重视和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我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各分管领导主抓分管领域部门内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推动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份。二是党组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级压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见实效。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如反馈中提“每月一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应根据实际,改为年内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各股室(二层机构)关键性岗位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管领导同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四是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专题会议安排,对每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通过建立健全分管领域内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分管领域工作取得成效的内生动力,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住建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政治原则,以严实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习、工作能力,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夯实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利用节假日前后节点开展“四风”整治。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通过此次巡察,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2817;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大厦E座3楼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pj8832816@163.com。

 

编辑:黄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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