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章来源:平桂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1-09-2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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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届平桂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富干作动员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李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新群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秀娟作会议讲话。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区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各庭、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盘娟列席会议。

李富干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区委第三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要求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纠治“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区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向长期形成的积弊顽瘴开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配合区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沟通汇报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李林要求,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自觉对标“两个维护”,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对照自查。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务之急,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全力以赴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落实落地。要把改善政治生态作为长期任务,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性好转。要全力以赴配合区委巡察,主动反映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同步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陈新群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将此次开展巡察作为一次自我反省,全面检查工作成效,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难得机会,抓整改、抓落实、抓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工作,服从巡察安排。将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以最正确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积极的行动,全力支持巡察工作;三是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巡察要求。坚决做到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准确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让区委第三巡察组充分了解区人民法院真实情况;四是注重巡察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工作。把彻底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确保此次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梁秀娟在会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对此次巡察工作真重视区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必须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切实增强配合,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有利契机,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二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对巡察发现问题真认账区人民法院要从对组织、对事业、对班子、对干警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自身和班子及分管工作、区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推诿、不回避,全接受、全认领;三要坚决动真碰硬,确保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区人民法院要共同做细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照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步骤、责任时限和责任人等措施,把整改责任压实,通过采取对账销号等方法,确保见人见事见成效直至整改落地。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24742672,每天8:00—12:00,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电子邮箱:pgqdwd3xcz@163.com,同时设置1个巡察信箱,放置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正大门。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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