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医保中心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7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医保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医保中心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区委的反馈意见。
区委第一巡察组客观评价、严肃指出了区医保中心党组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建质量不高的问题,并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医保中心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反馈会召开后,区医保中心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2月25日,召开区医保中心党组专题会议,成立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何晓梦同志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审定《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落实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中心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7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同日,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各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何晓梦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2年2月25日中心党组会召开后,区医保中心党组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即知即改,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即知即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不够严格”、“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共计4个问题已经立行立改整改完成。目前,巡察组反馈的7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4项,“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职能不到位”、“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不明显”、“推动村级村卫生室“一站式直报”不够有力”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持续深化整改。
(四)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印发《区医保中心“三重一大”会议议题清单》;针对“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完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落实“政采云”采购制度等等。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年内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宣传和培训;二是年内与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工作,有效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进一步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监管力度,规范诊疗行为,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监管局面;四是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销售系统及医保刷卡系统的培训指导。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正在整改且持续深化中。
(1)根据上级医保部门部署,结合2022年4月“医疗保障基金宣传月”目前已要求辖区范围内各定点医药机构逐步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医保基金宣传工作。
(2)2021年3月结合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评,中心基金监管部已组织236人次对全区7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年度考评,并就部分医药机构的有关违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2.关于“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上半年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加强业务对接、指导,及时回应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正在整改且持续深化中。
2022年3月已结合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评工作实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指导,目前已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报送在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工作方面存在困难以及培训需求。下一步将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需求有针对性得开展指导、培训工作。
3.关于“推动各级村卫生室“一站式直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上半年对各乡镇村医开展“村医通”使用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一站式直报结算水平;二是推动“村医通”直报使用,加强“村医通”运行维护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正在整改且持续深化中。
2022年3月已结合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评工作实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指导,同时已收集各乡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报送“村医通”使用过程中存在困难以及需求。下一步将根据各村医通报送数据有针对性的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村医通”直报工作。同时基金监管股已梳理出村卫生室中的异常数据,下步将安排工作人员下沉至村卫生室开展基金规范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对资金使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使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明确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区医保中心“三重一大”会议议题清单》,将财务大额开支纳入班子会、党组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已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单位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对会议记录存在不全、遗漏等问题进行剖析,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反思,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落实专人按相关要求标准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事后有据可查。严格按照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剖析对照材料、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不足,不断改进。
2.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采购制度并认真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落实“政采云”采购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制定了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善采购审批流程,科学、合理、完整、明确的确定采购需求,在充分了解采购产品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编制采购计划,并在“政采云”平台报送计划,实施采购。组织了相关人员对采购文件的学习与培训。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及培训,深入开展党日活动,支委会成员加强学习《贺州市发展党员操作手册》,规范发展党员,完善程序,按时、按质、按要求完善规范发展党员材料,提升党建工作的能力,助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提高认识,重视处理好抓党建和抓业务工作关系,加强党规党纪及党建业务学习,落实党建各项工作。完善党费交纳记录本,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账目清晰,有据可查,较好的整改完毕。加强支部档案材料管理,目前已完成2019年至今支部笔记本、党费登记本等重要材料归档整理。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党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队伍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邀请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会,并部署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三是继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四是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充实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学习组成员扩大至党支部成员、股室负责人及党员。及时研究完善了学习计划,通过主要领导主讲、案例分析、成员讨论等方式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完成学习次数和学习内容,尤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定期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丰富了意识形态学习内容。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医保中心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区医保中心将严格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 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上级医保政策方针决策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党规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上级医疗保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和服务水平提升。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继续完善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修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补齐短板、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4150;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一号平顺大厦(D座)710办公室;邮编:542827;电子邮箱:pgqy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