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7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晓梅代表巡察组向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李林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并提出整改要求。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陈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6月30日,对区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聚焦区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和“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听取党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干部谈话、受理群众来信(电、访)、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有关材料、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了巡察。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统筹开展防贫监测、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工作,为平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一定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度不够,防贫监测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深化乡村振兴机构改革力度不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解决形式主义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一把手”作用发挥不明显,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扛起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陈树表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何纯梁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乡村振兴局各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欧仕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