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平桂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2-09-07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 微信或QQ扫一扫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二部原经理曾繁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6月,曾繁贤担任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职员、项目二部经理等职务期间,在中秋、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3.85万元和烟酒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曾繁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曾繁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莫钊丽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邮编:542827

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3332号-1

桂公网安备 45110302000026号

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