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    作者:温海霞    时间:2022-11-1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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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平桂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9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民政局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民政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民政局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民政局党组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区民政局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区民政局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2年8月11日,召开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日,成立区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朱明识同志担任组长,叶营钧、雷晓婷同志担任副组长,谭芳来、李卫乾、温海霞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8月31日,召开区民政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14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9月26日,召开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问题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区民政局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朱明识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8月31日区民政局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区民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民政局党组存在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严格问题,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平桂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以及《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平桂区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资金发放材料收集整理、财经制度规范执行等事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坚决,落实保基本兜底线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对救助基础信息录入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政策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救助政策。二是加强线上指导,对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核”。三是线下联动。6月中旬会同市局有关科室到乡镇督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召开平桂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动员暨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局专家开展政策培训;9月29日-9月30日召开平桂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开展业务操作培训。

2.关于“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边排查边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对全区敬老院、五保村、幸福院进行摸排查,发现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1起、部分灭火器过期或失效5起、用电线路老化0起、使用明火做饭或取暖0起,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演练,进一步提高入住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场所特困老人的安全意识。截至2022年10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演练1次,购置消防灭火器118瓶,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3.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要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动认领意识形态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能力;二是9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并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平桂区民政局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暨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要求各股室按本部门职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10月2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没有到位到底

1.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灵活”问题的整改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年内召开了3次民政系统党风廉政暨警示教育会议;二是组织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三是局党组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2.关于“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优化《平桂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中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年内召开3次民政系统会议,强化党风廉政相关会议文件学习、工作部署和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廉政管理,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预防提醒;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提醒,8月以来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提醒23人次。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和“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民政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每季度对民政局开展一次政治监督检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民政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三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民政局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民政局党支部开展好“一月一警示”活动;四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严格

1.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涉及有“三重一大”议题的会议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

2.关于“人事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重新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党组成员票决制。完善优化后的议事规则及时下发给各股室贯彻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党组和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项目建设等事项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3.关于“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按照程序党支部书记向大会述职、党员对支委工作进行审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表态发言逐项进行;二是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支部组织党员对《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从8月起执行一月一交,足额缴纳,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监督、公示及开具发票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对党建工作实行自查自纠,夯实党建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能力,确保党建质量更上一台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巡察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深功夫、下真功夫。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上下深功夫、下真功夫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快查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局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兼顾,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我局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成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683;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石鑫大厦B座501办公室;邮编:542827;电子邮箱:8836883bgs@163.com

 

 

编辑: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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