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2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组长李富干代表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李林同志讲话并提出整改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2月9日,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和“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能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决策部署,树立“全力东融、交通先行”的理念,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在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等方面做了较多工作,辖区交通运输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将平桂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提供了交通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建好农村路”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项目审计督促不力,项目资金支出缓慢;贯彻落实“管好农村路”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解决不够有力,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不主动、整改不及时;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对全局工作研究谋划不足,对被区委主要领导约谈的问题整改不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不深入,隐患排查不到位,对问题整改不重视,隐患整治不彻底;履行交通战备职责有差距;交通固投依法统计有偏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主流思想引领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监督责任不够紧,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不彻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走过场;项目监管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项目决策不规范,项目工程变更较多,违规支付编制费;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政治体检不严肃,未按要求公开晾晒“三单一图”晾晒;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干部干事创业氛围不浓,抓班子带队伍措施乏力,班子建设存在弱项,队伍管理宽松软;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非党员参加党员会议、从事党务工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巡察部署要求不到位;“一把手”履职不到位,对党组职责不明确,只关注项目建设,对全局发展把握不足,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讨论,抓干部队伍建设措施乏力,纪律松散问题长期存在等问题。
会议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履行职责职能,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发展;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四是强化党的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朱建军在专题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梳理认领问题,真刀真枪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销号机制,真真正正抓整改落实;做到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推动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主动认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将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编辑:莫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