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召开2023年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7月7日,平桂区召开2023年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平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莫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具体体现;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要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信任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是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平桂篇章的必然要求,要以当前开展的“三个年”行动为抓手,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以作风再强化实现发展再提速,助推平桂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各专责小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任务,把工作重点放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亲自抓,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协管领导要专门抓、具体抓,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好分管(协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沟通对接联合开展检查和联动整治,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时,要同步监督推动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盯反馈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列明问题、责任、措施清单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会议还通报了全区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纪(工)委书记,区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负责人以及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钟佩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