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2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3年2月24日,召开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扩大)会议。2月25日,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立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洪同志担任组长,廖添月、罗龙人、蒙荣星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中共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14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9个具体事项,制定了29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3月9日,召开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布置。4月24日,召开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度进行协调督促。2023年5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陈洪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3月6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约谈;5月12日,就巡察组指出建设“四好农村路”等存在的问题单独约谈了蒙荣星同志;就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加油专项清退不彻底问题单独约谈了黄静同志;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单独约谈了卢诗婷同志。在反馈会召开后的半个月内,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对全局工作研究谋划不足、违规加油专项清退不彻底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9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29项,基本完成0项,未完成0项;问责追责0人,约谈教育3人。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陈洪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3年3月3日到老虎坳涉铁桥现场进行调研,逐一破解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项目进度;其他分管同志到现场调研、督查12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集体决策不规范问题,研究出台《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研究制定《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规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细则》;针对干部作风问题,修订完善《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考勤管理办法》。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发展大局不够主动
1.关于“贯彻落实‘建好农村路’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2019年未开工项目为古那桥,因古那桥位于公会至六堡二级公路建设路线上,为整合资金,结合二级路建设标准,故该桥一直未开工;2020年未完工项目为垒田大桥和路花老中桥,两座桥梁均已完成桥梁主体结构,因乡镇未支付引道部分征地款,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推进;2022年下达“三项工程”81个已全部开工,部分已完工。二是制定《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规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规范项目管理各环节工作。三是加快项目送审进度,反馈意见指出的43个项目没有及时送审的项目现已完成整改37个,剩余6个项目因拖欠项目设计服务费、监理服务费,未能完善项目工程资料签章,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申请项目服务费、监理费及时支付给设计、监理单位,以便完善项目材料,及时送审。四是经财政核实,我局2019年—2022年项目资金历年年底支出率均达100%。下一步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对接财政部门并按时完成支出。
2.关于“贯彻落实‘管好农村路’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解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为压实“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确保乡级路长及业务人员学会使用“路长制”APP操作系统开展道路管护工作,3月23日我局组织乡镇一级路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路长制”APP操作系统培训会,培训20人次。同时,协调督促各级路长加强道路巡查力度,截至2023年4月25日,全区巡路次数达250次,巡查里程共473.39公里,今后将继续加强道路巡查,排除安全隐患。二是为全面加强全区道路日常养护,已制定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2022年未完成的35个交通安全隐患现已全部分批次完成整改,目前已疏通水沟240公里,设立警示标志标牌161个,清理道路杂草267公里。
(二)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对“对全局工作研究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于2023年3月份起对2023年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谋划,于4月14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工作要点(讨论稿)》,4月17日正式印发《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工作要点》(贺平交党组发〔2023〕5号)。二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已完善优化《中共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保障党组工作规范开展。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月均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4月19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党组书记部署了2023年工作,并对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四是针对项目存在困难问题,班子成员均及时到现场调查研究解决。五是积极谋划项目,目前已申报并获下达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188个,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360万元。
2.关于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2023年开始,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职工学习重要内容。 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改。从2023年开始,每季度安排检查组深入到各有关企业、在建工程、道路、桥梁、渡口码头等进行深入检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列表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单位等,定期复查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目前已开展大排查1次,发现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13个,剩下17个正在整改中。今后将结合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2019年马鞍桥至桂山改扩建工程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施工方案等突出问题、2020年望高镇罗希村扶贫产业基地道路工程存在四个问题、2021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排查工作不够重视,排查范围较小,排查力度较弱、2021年安太桥和垒田大桥存在六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关于对“履行交通战备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管武装的领导,已及时调整选派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对接武装工作,积极参加征兵和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4.关于对“交通固投依法统计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3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学习通报统计违法违纪问题通报,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二是分别在2023年3月9日、3月13日、3月15日与发改局、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对接,对统计口径已达成共识。
(三)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主流思想引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4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贺平交党组发〔2023〕6号)。二是2023年4月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查问卷,初步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三是班子领导在日常工作和干部职工大会中开展思想教育。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5月每月均正常开展“一月一警示”专题教育。二是班子成员已对分管的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共谈话17人。三是制定了《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有关事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明确专人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自巡察反馈会以来,已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4次。四是已动员有关人员清退违规加油款。五是出台《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规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细则》。43个未送审项目目前已整改37个,剩余6个项目因拖欠项目设计服务费、监理服务费,未能完善项目工程资料签章,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申请相关服务经费,加强与项目施工单位对接,函告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工程决算送审工作。
2.关于对“项目监管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4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贺平交党组发〔2023〕7号),并严格执行。二是制定《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规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学习。三是加强学习《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编制管理的通知》(贺平财﹝2018﹞27号),规范项目工程预算编制。
3.关于对“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贺州市平桂区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及时对领导干部、中层(负责人)及以上干部开展政治体检。截至2022年12月15日,11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已全部完成政治体检。二是已组织各股室制定完善“三单一图”并上墙公示。
-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干部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1.关于对“抓班子带队伍措施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计划,每次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会前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是已进一步完善《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考勤管理办法》,采取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目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已根本扭转。
2.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以党支部换届为契机,及时调整支委委员工作,压实支委委员责任,杜绝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2023年3月6日进行支部换届,调整了支委委员分工,压实支委工作职责。二是已制定党支部年度“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支部书记亲自抓,副书记抓具体落实。2—5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8次。
3.关于对“落实巡视巡察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7年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已结合本次巡察整改落实。二是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组织学习迟报、漏报材料典型案例,强调要求干部职工报送材料需经领导审核把关,目前已学习典型案例3次。
(六)关于“‘一把手’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2023年3月9日、4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学习了第三章“职责”,党组书记及成员均对党组的工作职责有了深刻认识。二是4月14日已制定《贺州市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所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均落实议题清单并提交班子会研究。三是3月份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年干成一件事”个人承诺事项活动。四是党组书记主动带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2—4月均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一日”共11次。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严格巡察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 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党规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上级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继续完善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修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补齐短板、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2866;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大厦A座421办公室;邮编:542827;电子邮箱:pgjtj123@163.com。
编辑:黄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