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3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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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政治巡察。2023年6月29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委编办班子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委编办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委编办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委编办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反馈意见后,区委编办迅速行动起来,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工作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区委编办及时组织召开系列会议,2023年7月2日,召开区委编办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7月3日,成立了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编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股室(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7月10日召开区委编办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平桂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10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6个具体事项,制定了29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9月5日,召开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推进落实;9月22日召开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会,对整改进度较慢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有力措施,全力推进;9月28日,召开区委编办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编办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区委编办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编办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7月11日,与各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在反馈会召开后的半个月内,区委编办及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区委编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对工作作风不严实、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未整改完成1个(该问题预计到2023年12月底完成)。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多次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及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会议记录或政治笔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完善了本办党建笔记、班子会议记录检查机制,由支部副书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党支部记录,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检查党员学习笔记,由办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班子会议记录、干部职工会议记录等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委编办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履行机构编制职能责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对农科所、农场等部分职能相近的机构未能从其原有机构中考虑整合撤并”具体问题,一方面,平桂区目前没有设置农场;另一方面,区农科所属科研院所,在平桂区内不存在与其职责相近的机构。

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2个方面持续做好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优化工作: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平桂区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二是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和编制资源配置。对机构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撤并或充实人员编制,努力使平桂区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配置更科学、更优化。

2.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评估指标体系的学习。我办于2023年9月6日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机构编制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贺州市平桂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让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方式方法。二是再次梳理、研判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对原评估时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研判,纠正原研判不够精准的问题4个。三是将评估结果运用到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中。利用专项改革、编委会集体研究等方式对部分机构进一步优化设置和编制资源配置。

3.关于机构编制政策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学深悟透机构编制政策。9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题研讨,学好用活政策,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二是统筹编制资源,提高周转编制使用效益。2023年度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73人、2020年聘用的特岗教师入编29人、2023年定向培养师范生入编30人、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入编4人和区外教师调入53人,多渠道补充教师队伍人员力量。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

4.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员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二是认真梳理排查已下文设立或撤销但尚未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办理设立或注销登记的机构,并了解未办理的原因,对未办理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业务指导、协助、沟通对接,并做好跟踪督促。截至目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办理设立登记2个、办理注销登记22个,完成率为100%。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贯彻落实。7月17日组织各班子成员召开班子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不断提高“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专题研究,4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习近平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24日召开“一把手”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二是要求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及分管股室(局)加强研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督管理。2023年5月10日和5月11日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今年以来,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4人次。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教育,不定期开展保密安全知识的学习及培训。于3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有关2022年全市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的通报;4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5月下旬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并参加考试;巡察反馈意见后,8月25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再次集中学习违反保密法案例;9月5日召开保密知识专题培训会,通过以上措施,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涉密(含内部)文件的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的签收、登记、呈办等工作。将所有涉密(含内部)文件按年度整理、归类,放置到保密档案专用保险柜,进一步完善涉密(含内部)文件的签收、登记、呈办工作记录。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帮扶工作任务,督促帮扶干部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指挥部要求开展帮扶日工作,按要求召开帮扶工作布置会或帮扶联系工作业务培训会,及时提醒帮扶干部按质按量按时间节点开展帮扶工作。同时,通过口头通知、微信提醒、实地入户开展单位自查等方式及时督促帮扶人做好相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加班餐费10单,涉及金额0.13万元,报账凭证附件以《工作加班餐人员统计表》代替《工作加班餐审批表》,且未经单位领导签字审批”问题在2020年5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之前产生,我办及时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7月印发《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加班餐管理制度》,规范餐费标准和审批手续。根据这一问题,我办今后将继续严格把关工作加班餐等审批手续,认真审核工作加班餐等报账凭证。目前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已对反馈中存在“2019年购置价值8.68余万元的涉密电脑,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所签订的供货合同、保密协议以及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均未填写落款日期”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今后将继续严格规范物资采购等事项。三是加强报账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办开展财经管理制度专题学习,加深对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的理解,明确要求,规范今后报账的流程。目前我办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通过班子(扩大)会不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我办已于4月26日召开平桂区委编办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于7月28日召开平桂区委编办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暨研判分析会。三是学习机构编制系统内有关领导的讲话以及文件精神。7月7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7月13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9月6日和9月14日分别开展了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得到了强化。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三会一课”等党建业务的指导力度,已对固定表述不严谨、不规范等记录内容立行立改。二是如实补全2021年和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个别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及表态发言等相关内容,完善会议记录。三是加强了党建工作的检查力度。由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不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党员政治学习笔记进行检查。7月5日和9月1日已完成2次对党员政治学习笔记的专项抽查,对政治学习笔记不规范的,由相关党员立行立改,2次抽查涉及需要整改笔记的党员有7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于7月3日印发了《关于成立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贺平编办发〔2023〕6号),7月10日召开了平桂区委编办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整改责任意识,确保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等,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能落实到人。三是做好整改工作的督促跟踪落实。8月25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对各股室(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进行了督促提醒,9月5日召开了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9月22日召开了区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会,对整改进度较慢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四是严格销号流程,逐项进行销号。7月10日,组织了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平桂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机制》内容,加强对销号原则、销号标准以及销号流程等内容学习和研究,确保整改销号流程规范、有效。9月8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讨论会,对有关股室(局)提交的销号申请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提交的5个销号申请事项达到销号条件;9月28日,再次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讨论会,对基本达到销号条件的有关事项进行讨论,截止到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达到销号条件9个,未达到销号条件1个(该问题预计到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对未达到销号条件问题将持续跟进。五是完善了党建笔记、班子会议记录检查机制。今年以来,检查党员政治学习笔记2次,涉及人员7人,分管领导检查班子会议记录2次。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办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办将严格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平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固化已有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长期坚持,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于集中整改期内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根据巡察要求,每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度和整改结果报区委巡察办,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的学习及研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强化财务财经制度的落实,严把财务报账和审核关,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流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平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各类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推动平桂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882;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232办公室;邮编:542827;电子邮箱:pgqbb8836882@163.com。

 

 

编辑:谭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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