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30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司法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司法局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司法局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司法局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司法局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布置会。成立平桂区司法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同志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7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审定《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8大方面20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39个具体事项,制定了57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7月28日,召开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对20个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23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区司法局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8月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区司法局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9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39项,基本完成0项,未完成0项;约谈1人。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到各司法所进行调研,逐一破解社区矫正监管、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管理力度;其他党组成员到现场调研、督查2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19项,印发文件2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司法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和要求不到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依法治区相关文件收发文程序。二是规范依法治区相关文件管理。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关于“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存在短板,法律服务质量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区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参与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二是下发通知,及时提醒、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已结案行政处罚案件。三是及时开展区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关于“指导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水平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做好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设备功能作用,已经对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终端设备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逐级汇报给区厅,由设备终端的技术开发公司解决公法设备的实用性问题(而不是仅限于法律咨询的问题)。
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终端设备使用培训工作,将培训内容年度列入“法律明白人”培训课程。
三是要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及职工、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做好督促检查,提升一线干部素质。
四是以黄田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示范点,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创建亮点工作,指导推进“法律圩日”等品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4.关于“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短板弱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适当调整“平桂普法”公众号普法栏目,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群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做好最新法律法规、法治动态、法律知识等信息的推送。目前,对“平桂普法”公众号栏目进行了小调整,“法治资讯”板块设置:“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栏目,“法律服务”板块设置:“法律法规数据库”“法律服务”“学法考试”栏目,2023年7月以来,推送工作信息8条、普法宣传信息15条、法治资讯67条。
二是持续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力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2023年7月以来,共在“送法下乡”“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
(二)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短板,社区矫正监管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抓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不够,责任落实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钟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和社会帮扶自觉性。
二是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视情节给予训诫或警告,直至提起撤销缓刑建议。
三是加强教育。通过入矫考试、入矫教育、个人总结、个别教育、集中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守法意识、悔罪认识的教育,确保整个监管过程的顺利开展。
四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镇际交叉检查。
6.关于“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扎实,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司法所完善台账。二是重新梳理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督促其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7.关于“谋划解决“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用于拨付矫正自助终端设备款项,争取早日调试使用。二是深入推进“外勤助手”和“在矫通”辅助做好社矫工作。目前,在矫对象使用“外勤助手”率达90%以上,“在矫通”正逐步推进中。
(三)关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激发律师专业水平内生动力不足,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能力、责任心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律师召开座谈会议,指导相关业务开展,提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素质能力。
二是积极加强跟检察院的对接工作,加大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援助审理工作。
三是与律师开展谈心谈话,指导提供法律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开展法律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学专业人员及值班律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9.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律所对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指派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案件指派安排表及相关措施。采用工作日安排值班工作机制,对7个律师事务所13名律师的案件指派进行排班,动态管理。
二是对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做好编号,及时归档,确保有档可查。
(四)关于“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管理存在缺陷,司法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关于“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不足,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能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每年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并着重“顺手调”规范制作的业务培训。目前,望高镇、羊头镇、黄田镇等乡镇已完成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已培训507人。
11.关于“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不扎实,帮教工作有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对在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12.关于“推进基层司法体系建设不够有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有司法所负责人在群的微信工作群,完善监督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镇级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并发挥乡镇、村监督作用,推进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与派出律师事务所沟通,加强排查、反馈、提醒,推进少数律师开展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7月20日,召开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有关村法律顾问业务进行座谈培训。
四是发挥司法所负责人、乡镇(街道)包村组作用,强化排查工作,规范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续签和存档。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网络舆情防控工作。结合区司法局实际,重新制定《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并加强贯彻落实。
三是调整“平桂普法”公众号的栏目。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抓清廉机关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本系统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结合“三个年”行动工作及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2023年7月1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平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今年7月份以来开展系列正反典型教育3次,持续保持严防腐败高压态势。
15.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执行力度。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谋划。
1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的登记审批,确保公务用车记录准确完善。
二是加强公务加油卡管理。按照财政局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公务加油卡充值,完善公务加油卡使用登记。对每次油卡使用进行详细登记。
三是党组对涉及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
17.关于“重点岗位管理不够到位,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核查本系统固定资产。二是规范报账手续。三是规范食堂采购管理。
18.关于“推进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改进文风,加大对各汇报材料、总结、报告的审核,杜绝材料照搬照抄、“拿来主义”等问题。
(七)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9.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议事规定力度。
二是加强岗位设置管理。
三是对干部个人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本系统在编干部的信息表进行从新审核,并根据组织部要求,每年对干部信息表进行审核更新。
四是加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党支部每月执行“第一议题”,落实“每月一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围绕“每月一专题”主题开展中心发言。落实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发挥党支部联系点建设作用。
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区直属机关工委要求,认真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学习研讨等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按要求开好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按照区委巡察办、组织部要求,会前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型事例剖析、谈心谈话等工作,8月2日,召开了平桂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区委巡察办。
(八)关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明显,整改后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关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明显,整改后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扎实做好本次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抓整改措施落实,制定了《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定,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力度。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有待加强,局党组将严格区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本系统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10月7日
编辑:张嘉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