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中心学校原(常务)副校长虞远振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0年至2022年,虞远振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月饼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虞远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2月,虞远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二、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廖继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22年,在春节、中秋节期间,廖继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月饼、白酒等礼品。2024年1月,廖继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一部经理邹贵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至2023年,在春节、中秋节期间,邹贵峰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香烟、月饼等礼品及购物卡。2024年1月,邹贵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排查和整治突出问题,时刻警惕“不吃公款吃老板”“不收现金收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抵制“四风”污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风腐同查同治,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