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平桂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0-04-3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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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私无畏的勇气,防腐保廉不畏难;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真抓实干拓新程。

2019年,平桂区共收到问题线索468条,立案1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人;查处涉案金额近8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并追缴国库。……每一个数字,都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所作出的贡献。

回望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平桂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助力贺州打造成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坚定根本政治立场,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平桂区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述职评议、谈话提醒等制度,全面审核和考评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一把手”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重大问题实行“一案三查”。

强化纪委协助和监督责任。平桂区纪委监委坚定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监督责任,协助区委落实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完善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重点加强对党纪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立案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坚持严管加厚爱用干部。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全年共出具廉政意见3448人次,为98名干部提出暂缓提拔使用评优建议,有效防止和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受奖”。认真落实广西《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及时为2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三不”同频共振

长抓常抓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借助网络媒体、内部文件等宣传媒介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上廉政党课、编制反面警示教材、参观廉政基地、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整改和警示运用,形成震慑威力。一年来,先后组织65个区直单位的党员干部分批到区党风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到单位上廉政党课37场次,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会、警示教育约谈会近100场4200人次。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9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明确27条措施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减文控会相比去年缩减三分之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减少43.75%。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了莫洋、甘美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共立案863件;其中十九大以后,共立案查处3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6人,涉及“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违反廉洁纪律的占25.18%。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全面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建机制,实现对区直部门进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制定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

充分释放巡察监督利剑作用。2019年全区共启动3轮巡察,深入12个区直单位以及62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479条,已整改完成416条,移交问题线索76条,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12人,组织处理2人,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目前全区已累计开展了九轮巡察,巡察乡镇和区直单位覆盖率为71.88%;村级党组织覆盖率为73.39%。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批评诫勉,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5.1%、第二种形态占34.1%、第三种形态占6.9%、第四种形态占3.9%,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提升专项整治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年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对扶贫领域展开常态化监督和专项检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8条,立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其他组织处理134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26起。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2个方面7个突出问题整改完成100%,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完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全年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同时,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以及第二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围绕主题教育“8+3+1”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立案查处1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次。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执纪执法铁军

不断提升干部思想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宣传张富清、黄大年、黄文秀等同志先进事迹,加强党性修养、涵养政治品德;到英家起义、湘江战役纪念馆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文化洗礼,缅怀革命先烈、发扬革命传统;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观城乡新貌、看身边变化、听平桂故事,感悟家国情怀、铭记初心使命。

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培养力度。研究制定《平桂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20-2023年规划》,会同组织部门培养锻炼纪检监察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一年来共推荐使用纪检监察干部17名,选派了4名年富力强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并在工作生活上对他们给予人性化关怀和支持。围绕办案业务、保密常识、网络安全和舆情处置等内容开展了全员培训和“模拟案例”实战演练2次,进行业务知识测试4次,选派业务骨干16批28人次到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工作效率的提升。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自觉接受监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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