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原平桂管理区大平瑶族乡村镇建设和交通管理站站长邓桂清、干部莫光熙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时任平桂管理区大平瑶族乡村镇建设和交通管理站站长邓桂清、干部莫光熙,在协助大平瑶族乡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1户危改户房子尚未竣工、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五保村里的房子顶替该户危改房子进行拍照,伪造假材料帮助该危改户通过验收并获得补助金。2018年11月,邓桂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月,莫光熙受到警告处分。
2.平桂区公会镇清水村党总支书记赵亚添在产业奖补工作中失职问题。2018年,平桂区公会镇清水村党总支书记赵亚添,在协助公会镇人民政府开展产业奖补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导致5户不符合产业奖补条件的贫困户违规获得扶贫产业奖补金。2019年12月,赵亚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