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平桂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 2020年5月15日上午,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平桂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昱梅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潘海燕分别向区司法局党组书记甘荣传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甘荣传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平桂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9月28日,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平桂区司法局开展了政治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平桂区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潘海燕指出,2016年以来,区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对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全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干部思想教育重视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够严谨等。
潘海燕代表巡察组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思想建设。重视干部日常教育和思想建设;三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切实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开展党内活动;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五是加强民主监督,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
吴昱梅强调,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巡察整改意义,以实际行动彰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二是要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问题整改,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实效;三是要坚持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
甘荣传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区司法局将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同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平桂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派驻区教科局纪检组组长罗世云、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