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法院召开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会议

文章来源:平桂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0-06-16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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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工作安排和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梅娟主持,部分干警代表参加。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调《规定》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全面掌握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党的建设与法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检视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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