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到平桂区检察院开展扶贫领域社会综合治理专题调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6月19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法律研究室副主任邓光明一行3人到平桂区检察院调研扶贫领域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贺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基盛、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唐春全陪同调研。平桂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冰冰,第三检察部主任邱冠军等参加调研活动。
在调研座谈会上,邱冠军就其办理的涉及扶贫领域刘某某等人贪污、受贿一案的案件基本情况、法院判决情况进行汇报。同时,还详细介绍了针对该案制发的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的发出依据、具体建议内容等,并对相关部门针对该份检察建议所作回复的主要内容和对应整改措施作简要汇报。
邓光明听取汇报后对平桂区检察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平桂区检察院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契合脱贫攻坚战役,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领域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二是要规范高效,增强刚性。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之前,要深入调查,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提出建议。三是要完善后续跟踪回访制度,监督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落实检察建议,通过扩大宣传,强化实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