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平桂区委统一部署,9月1日上午,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区委政法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潘海燕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平桂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林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廖红梅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黎丽萍,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潘海燕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向纵深发展、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手段。
潘海燕同志强调,此次对区委政法委开展巡察,体现了区委对区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是对区委政法委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利促进。要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主动担负起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聚焦政治巡察站位,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效果和质量。
李林同志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配合巡察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弘扬清风正气,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要提高政治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迎接区委的监督检查。
廖红梅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平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坚决支持巡察组工作,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支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地介绍情况,对党、对组织忠诚,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真实信息;要周密保障,做好服务,充分准备,提供一切必要条件,为巡察组创造良好环境。三是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揭露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凡是区委巡察组查找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们都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我们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委政法委巡察进驻期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18日)设专门举报电话:13324742676,同时在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三楼设置举报信箱,在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三楼(337室)设立现场接访室。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接听和接访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股室及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