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0-09-2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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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征地拆迁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9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征地拆迁办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征地拆迁办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征地拆迁办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征地拆迁办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5月19日,召开区征地拆迁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月30日,成立了落实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黄美秀同志担任组长,周银珍、王贯忠同志担任副组长,张慧、钟冰、莫元勤同志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5月27日,召开区征地拆迁办党组会议,审定《区征地拆迁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4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9个具体事项,制定了26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同日,召开区征地拆迁办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20年8月11日,召开区征地拆迁办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区征地拆迁办领导班子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区征地拆迁办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黄美秀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6月5日对区征地拆迁办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日,就巡察组指出区征地拆迁办存在的问题单独约谈了王贯忠、周银珍同志;在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征地拆迁办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的半个月内,区征地拆迁办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区征地拆迁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9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约谈教育6人。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区征地拆迁办党组书记黄美秀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征地拆迁工作不够规范、严谨问题,牵头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平桂区征地拆迁文件材料收集、征地拆迁资金账户管理、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包干经费使用规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材料收集等;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建立完善了《区征地拆迁办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区监督责任存在缺失问题,研究制定了《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20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8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征地拆迁办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工作不够深入,导致监督责任存在缺失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组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党组书记黄美秀亲自抓党建工作,5月份以来,黄美秀主持召开了1次专题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次,增强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分管领导在抓业务的同时督促各股室扎实开展好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20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每季度对干部职工加强了干部队伍日常监管,明确将平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松散,政治意识欠缺。如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会议和重大工作的学习布置比较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党组书记黄美秀同志亲自召开了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宣传黄文秀等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等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建设者。

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针对巡察组指出区征地拆迁办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强化了班子及干部队伍的团结意识,强化了党的意识及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原则意识。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平时只注重业务工作,党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没有真学真做,有明显的走过场迹象,造成少数党员思想上不重视,不认真,求真务实精神不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未按要求每季度上党课。如个别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笔记连续两年存在由他人代抄现象,2016、2017年度的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召开2次以上”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党支部加强了对党员日常学习笔记的检查,确保党员干部严肃对待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规范做好学习笔记,杜绝学习笔记代抄现象再次发生,提高学习效率。

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7月份召开了一次组织生活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按计划年底将再次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几年来班子会议记录本未见讨论研究单位党建工作及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相关记录;从事党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办党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党组书记黄美秀召开了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年度计划,1次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党支部年中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做到对党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导督查。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按要求安排了1人次参加区委组织部的党建业务培训。

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督促党员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支部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今年以来,我支部党员均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未出现拖欠党费情况。

(四)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对于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例,未召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进行警示教育。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不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有待完善。2017年至2018年期间,单位党组书记陈立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班子成员盘家敏因严重违纪被双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责任履行不放松。制定了《平桂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体系。

三是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2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1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利用端午等节假日时间节点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对发生在身边的本单位原党组书记陈立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原班子成员盘家敏因严重违纪被双开的典型案例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进行警示教育,在党组会上进行案例分析,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关于“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执行不严不实。部分重大事项和决策在班子会议记录中没有体现;部分有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的会议记录没有讨论过程,只记录最后结果,无法体现民主集中制;班子会议记录本有使用活页笔记本现象,对会议记录不严谨,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了《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等以民主决策制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为民主集中制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人事任免、重大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上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凡属重大事项须经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现象,实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

三是加强综合股人员培训学习。我办在人员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仍按要求派出综合股谢素梅同志到区党委办跟班学习,提高了综合股业务水平。同时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办党组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杜绝班子会议记录本使用活页笔记本。

3.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到位。一是在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中存在未清退彻底情况。二是在2016年以来仍存在无公函接待及购买办公室绿植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未清退彻底、违规购买办公室绿植及违规公款吃喝的,通知当事人及时进行清退,缴存区纪委廉政专户。

二是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了1次干部职工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再认识、再讨论,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干部职工例会、党支部会议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防线。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采购制度等,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4.关于“对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非单位工作人员给予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大额项目资金拨付未附拨款申请、资金用途等相关原始凭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核实非本单位职工报账情况。经核实,根据2016年3月6日印发的《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工委办公室  贺州市平桂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管理区2016年重大事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2016]-33号),成立区级督查领导小组,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征地拆迁办,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因督查组为临时机构,未设立账户,工作经费下达到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零余额账户,督查组办公室所有的开支经督查组办公室领导签字审批后在区征地拆迁办零余额账户报账,因区征地拆迁办人员少,抽调的人员平时协助督查组办公室做好日常办公用品购置、人员接待等日常工作。故存在有非本单位职工在该区征地拆迁办报销购买茶叶及接待餐费情况。

二是进一步核实大额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经核实,因区级各项目指挥部为临时机构,未设立零余额账户,各项目征地拆迁等大额项目资金下达到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零余额账户后再转到相应的项目指挥部,实际报账由项目指挥长审批后在相应项目指挥部报销,相关报账凭证及其他审批材料在项目指挥部账务处留存。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征地拆迁资料收集及经费使用,我办牵头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平桂区征地拆迁文件材料收集、征地拆迁资金账户管理、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包干经费使用规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材料收集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征地拆迁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明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5月份以来,共安排财务人员3人次参加区财政局的业务培训学习,同时联系兄弟单位较熟悉业务的财务人员到我办指导财务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办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办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办党组将严格落实巡视巡察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征拆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 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坚决做到治标治本。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征拆工作廉洁高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征拆工作健康发展。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办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兼顾,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征拆业务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835;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103办公室;邮编:542800;电子邮箱:pgzdcqb@163.com。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党组

2020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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