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平桂区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0-09-2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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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6日至9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5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司法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研究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二是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特别是报账、公车使用等制度,班子强抓制度落实,手续不齐全一律不审批,无审批一律不予申报。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查,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对资产进行认领,实施资产谁认领谁负责谁管理模式,压实资产管理责任,全面盘点资产后对资产进行合理分配,杜绝资产闲置。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对干部思想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力度,真实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动态。二是加强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综合研究近年来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按照组织部要求撰写剖析材料,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党组及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确保材料高质量完成。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沟通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班子与干部的沟通交流,多开展谈心谈话,特别副职领导之间要多交流多帮助,平时对工作多进行交流,特别工作中出现冲突或问题,副职之间多沟通协调,多联系,形成合力。

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对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和落实。二是针对公车分配问题,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公车进行合理配备。

3.关于“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下基层调研方案,定期召开调研成果研讨会议,针对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财务报销制度不够严谨” 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报账手续履行力度,手续不齐全一律不予审批,无审批一律不予申报。

(六)关于“问题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再次对盘亏资产进行追回,党组亲自部署,亲自找到资产领取人限期归还资产,资产流失的无法归还的,由财务按照相关规定折价资产价格,办公室出具资产折价通知单交给资产领取人,限期将资产折价资金退返国库账户,并报纪检组报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662;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安顺大厦D座司法局602;邮编:542800;电子邮箱:pgqsfj@qq.com。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邮编:542827

电话:(077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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