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督查考评办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 2021年1月14日,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督查考评办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李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富干分别向区督查考评办党组织负责人和区督查考评办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督查考评办主任、营商环境局局长张礼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平桂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督查考评办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了巡察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平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第三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平桂区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富干指出,区督查考评办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中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的弱化方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观念不强;二是在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营商环境建设组织谋划和统筹协调工作不到位;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用餐的问题,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财务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李富干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二是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建设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思路;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从严执纪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五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李林强调,区督查考评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现实考验,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诚恳接受问题,坚定整改决心;要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三是扛起政治责任,有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处。要从“严”处入手,从“细”处着眼,从“长”处发力。
张礼智表示,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区督查考评办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巡察成果。对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一落实好,把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二是对照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重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制定整改台账,做到对账销号、一抓到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强化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地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三是强化党的领导,为平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督查考评办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为新时期平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平桂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平桂区督查考评办全体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邹维维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