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平桂区鹅塘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徐远文在项目材料审核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徐远文在担任平桂区鹅塘镇栗木村蒙头寨“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工作组组长期间,在审核把关该项目征地补偿材料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发现材料存疑的情况下,没有现场核实被征地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是盲目听从时任鹅塘镇党委书记莫洋(另案处理)的授意和该项目指挥部出纳朱燕微(另案处理)的唆使,在相关土地补偿款发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通过,导致莫洋、朱燕微等人得以通过虚构征地材料违规套取土地补偿款,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2020年4月,徐远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