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平桂区工商联    作者:    时间:2021-05-26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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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2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平桂区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9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平桂区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平桂区工商联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工商联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我会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工商联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商联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工商联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一届平桂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1月19日,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工商联反馈意见研究专题(扩大)会议。1月20日,成立工商联政治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朱诚友同志担任组长,毛淑美、莫友标同志担任副组长,唐方方、肖斯、董啸燕等三位同志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月21日,召开区工商联班子会议,审定《平桂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对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6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6个具体事项,制定了16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同日,召开平桂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对平桂区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21年2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工商联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工商联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党组书记朱诚友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月1日对工商联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就巡察组指出“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严”存在的问题单独约谈了分管领导莫友标同志;在反馈会召开后的半个月内,工商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工商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严格,分管领导对干部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总结材料应付了事;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5项,基本完成0项,未完成0项;问责追责3人,约谈教育2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等经费已经全部退还。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朱诚友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1年1月20日,召集班子成员研讨巡察组提出的几个问题,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股室或负责人。随后,亲自对整改清单材料进行逐字地审核把关。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谈话,帮助责任人从思想,责任,整改各方面给以谈话提醒。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加强相关制度学习;针对“抓主责主业方面不够突出”问题,制定了2021年度走访企业工作方案;针对“组织架构不完善,党务工作开展不顺畅”问题,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情况,争取配齐配全党组班子;针对“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重新学习了《平桂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工作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工商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做到凡是重大事项、重要项目资金安排和重要人事研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议事制度,并做到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走过场”、“一言堂”等现象发生。

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明确记录要求,特别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记录,要有事项、有讨论、有表态、有结果。

三是坚持对会议记录做到每季度一检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和形式。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抓主责主业方面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企业意识。

二是加强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学习惠企政策,与各职能部门对接,将政策归口分类开展宣传。

三是加强走访企业,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制定出台本部门服务企业方案。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建议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严格,分管领导对干部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总结材料应付了事”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教育。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潦草应付。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班子队伍作风建设,不定期地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从思想上筑牢党纪国法不能触碰的底线。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制定、完善机关内务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办文办会、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公务出差、上班纪律等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是加强财务凭证整改,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三是坚持不定期财务检查,及时查缺补漏。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会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组将严格按第一巡察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工商联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攻坚任务相结合, 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跟踪督办,把纪律挺在前。对已制发的规章制度,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不打折扣。要进一步查摆制度缺陷,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标本兼治和强化预防, 构筑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过程中如进一步发现问题,要坚持立整立改,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商联事业向前发展。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也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工商联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我们将以此次政治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为导向,检视自身,查找在自我队伍建设上的不足以及在服务群众水平能力上的不足,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内练强功,打造一支干净的干部队伍;外树形象,打造一支有担当,为民办实事的干部队伍,为发展工商联事业尽一份职责,为平桂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88000;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B座703办公室;邮编:542800;电子邮箱:pgqgsl@163.com。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工商联党组

2021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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