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乡村振兴中心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8日,巡察组代表区委向区乡村振兴中心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乡村振兴中心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区乡村振兴中心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区乡村振兴中心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区乡村振兴中心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区乡村振兴中心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乡村振兴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区乡村振兴中心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1月19日,召开区乡村振兴中心巡察整改专题(扩大)会议。1月19日,成立区乡村振兴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黄依军同志担任组长,车中暖、陈耀清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3月2日,召开班子会议,审定《区乡村振兴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大类7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为10个具体事项,制定了19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同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21年4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贺州市平桂区乡村振兴中心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区乡村振兴中心领导班子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区乡村振兴中心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区乡村振兴中心主任黄依军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3月12日区乡村振兴中心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同日,就巡察组指出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单独约谈了相关分管领导;2月26日,区乡村振兴中心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实效。区乡村振兴中心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不彻底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0项具体事项已完成整改10项。
(四)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区乡村振兴中心主任黄依军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1年3月15日到沙田镇、黄田镇、羊头镇等乡镇现场进行调研,逐一破解“固定资产监管有缺失,管理有漏洞”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有部分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问题,以及2014年给乡镇使用且没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摸底调查现阶段沼气服务用车、摩托车的使用情况。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党的政治建设出现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研究出台《“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区乡村振兴中心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区乡村振兴中心议事决策水平,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程序。从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开始后,“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以及重要的班子会议记录中,均体现班子成员表态,不马虎,不简略。
二是已于2021年2月7日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并下发,且在2021年2月8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集中学习。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1年3月23日,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没有不按程序开展的情况发生。
二是于2021年3月12日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谈话,分管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与党务工作者谈话,达到警醒、重视的成效。
三是在2021年4月20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平桂区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2021年3月16日党务工作者到区委机关工委进行业务对接,强化与区委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提升业务水平,坚决杜绝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平时的组织生活学习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保持学习劲头不松懈。截至2021年4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次。
二是2020年10月30日领导班子组织干部职工到平桂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进行案例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
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务加油卡不合理加油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时完成了整改,截至2021年4月违规报支餐费、重复报销差旅费和多报交通补贴问题、违规公务加油费用进行了清退。
(四)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开始严格要求规范现金管理,杜绝以现金形式收支各种费用。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单据审核,严格把关单据报销手续,对于票据手续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报销。
2.关于“财经纪律不严,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4月9日已派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相关财务知识,业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二是及时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公函等手续和资料,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1月20日-4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能补齐的接待审批手续补齐,并要求今后的工作中坚决避免类似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发生。
3.关于“固定资产监管缺失,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4月19日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中,明确由财务人员派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
二是在2021年3月组织人员下乡对摩托车、沼气服务用车进行摸底排查,并把情况登记在册。2021年4月2日,班子开会研究讨论,未纳入固定资产摩托车、沼气服务用车赠予沼气池师傅使用。
三是及时处置闲置沼气物资,已于2020年10月完成物资评估和拍卖。
(五)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班子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学习教育,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意识。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组织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施工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区乡村振兴中心领导班子将严格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通过严把整改方案关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审核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凡对分解不到位、整改措施不扎实、时间节点不明确等反馈问题一律要求退回重新整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定政治信念,提高履责担当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盯紧做实第一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把党的政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巡察整改高标准,强化统筹兼顾,注重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根基 ,坚决贯彻区委巡察整改各项要求,扎实推动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863;邮寄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大道1号B座612办公室;邮编:542800;电子邮箱:pgnyb883@163.com。
贺州市平桂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