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软不得

文章来源:贺州纪检监察网    作者:    时间:2021-08-09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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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纠治“四风”虽取得重大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领域“四风”问题仍频发多发、屡禁不止。去年以来,全市查处的99起“四风”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十八大后的有86起,占87%;发生在十九大后的有33起,占33%。这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抓作风建设手段“软”有很大关系。纠正“四风”该怎么抓?关键是软不得,务必练好“硬”功夫。


  纠正“四风”主体责任落实必须“过得硬”。“四风”问题之所以发生,主要还是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出了问题。有的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自己的职责晕晕乎乎、云里雾里;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标准要求不高,求稳怕乱,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当“老好人”,不敢较真碰硬,该教的不教、该管的不管,对一些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甚至少数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台上讲正风肃纪、台下带头顶风违纪。习近平总书记说,反“四风”的实践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抓作风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市委纠“四风”树新风十大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拿出有效管用的硬措施,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纠正“四风”监督责任落实必须“敢碰硬”。分析一些地方和领域“四风”问题反复发生、禁而难绝的根源,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有的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干部监管偏软、机制制度漏洞等问题,没有从压实主体责任的角度向党委(党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载体抓手;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暴露出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有的担当意识不强,对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党风政风顽疾痼症,缺乏根治的信心和勇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聚焦市委纠“四风”树新风十大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并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敢于监督执纪问责。


  纠正“四风”必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抓住症结、改进方法,从体制机制层面破题,严格落实《贺州市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要建立完善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以及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提高监督精准性、实效性,着力破解“四风”突出问题“发现难”“纠治难”等问题;要健全完善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制度,定期通报“四风”典型问题,形成“通报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有力震慑;要深化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最大限度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扎实抓好已查办的“四风”问题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特别是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要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有针对性的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


  纠正“四风”必须纠树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监督执纪要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又充分激发其干事创业积极性。要挖掘选树一批清廉守纪、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贺州榜样”,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要用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的“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坚决防止“多干多错、不干不错”错误倾向;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要定期开展被问责干部关爱回访活动,对积极改过自新、干出新业绩、工作表现好的被问责干部,该肯定的肯定、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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