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党委原书记黄剑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7年9月,黄剑斌利用其先后担任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及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党委书记、贺州市园博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征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等方面为个体老板肖某某、黄某某、蒋某、于某某等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5万元,数额巨大。此外,黄剑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黄剑斌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其上述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