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平桂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1-09-16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 微信或QQ扫一扫

1.平桂(管理)区鹅塘卫生院原院长刘柏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刘柏铃在担任平桂(管理)区羊头卫生院院长、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鹅塘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及娱乐活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高档烟酒、月饼、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61580元)、礼金2万元。此外,刘柏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刘柏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平桂(管理)区黄田卫生院原院长罗扬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21年,罗扬颂利用其先后担任平桂(管理)区鹅塘卫生院院长、黄田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高档烟酒、月饼、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34610元)。此外,罗扬颂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罗扬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邮编:542827

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3332号-1

桂公网安备 45110302000026号

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