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时间:2021-11-0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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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桂区望高镇罗希村党支部副书记李世福“违规出租集体林地并收受承包方好处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1月,群众来访反映李世福等村干部违规出租集体林地,并收受承包方每年3万元好处费的问题。经查,出租集体土地经过两个自然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讨论,会后逐一入户告知村民并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出租,且承包方证实除了按规定每年给予2万元租金外,从未给予村干部任何好处费,上述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3月,平桂区纪委监委给予李世福当面澄清正名。

 

2.平桂区沙田镇逸石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祥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群众危房改造好处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5月,群众来访反映黄祥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群众危房改造好处费的问题。经核查组入户走访当年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均表示从未给予村干部任何好处费,上述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9月,平桂区沙田镇纪委给予黄祥锋会议澄清正名。(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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